武威生物医药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普通中专招生章程

2199 次浏览 招生信息 · 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武威生物医药中等专业学校,简称:武威医专,统招代码:11065,是武威市教育局直属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是甘肃省“中高职一体化”和“中高本贯通制”实施学校,办学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黄羊镇学院路70号,办学类型: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中专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武威市教育局验印、甘肃省教育厅备案的普通中专毕业证书;符合要求的学生转段进入专业对口高职高专院校继续深造,完成学业授予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受省市招生委员会领导,并接受审议、检查、监督学校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发布招生信息、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招生具体事项。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省市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结合学校实际、优化生源结构、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2023年专业设置面向社会需求和甘肃绿色生态产业,紧紧围绕生物医药、智能理工和人文艺术等紧缺型产业需求,所有专业均为联合办学专业,各招生专业详细介绍和说明请登陆学校官网或官微查看。学校实施大类招生的专业按专业类招生,入校后在第一学年第二个学期,根据学校制定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第二学年第一学期进入专业基础学习。

 

第十二条 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将不超过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规范有序、质量优先的原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中考加分项目)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中职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105%以内。

 

第十四条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安排录取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第十五条 报考考生限外语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谨慎选报。

 

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同一批投档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学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保送生、特长生的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区、市)及学校文件规定的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体检标准按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和学校有关要求执行。

 

特别提醒:根据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录取到学校药学相关专业,请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条 没有跨省报考系统的省份,考生可登录学校官网,通过我校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档案来校报名时由考生本人携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详见学校官网信息公开栏目;校内住宿费为700元/学年,具体以实际住宿安排为准。

 

第二十二条 我校所有专业均与省内高职高专院校合作办学,采用“2+3”(即2年中职+3年高职),“1.5+0.5+3”(即1.5年中职+0.5年联合培养+3年高职)等人才培养模式,中职阶段部分专业减免学费(普通专业免学费,特色专业学费为1000元/学期,艺术类、职普融通班学费4800元/学期),高职阶段按照转段后高职高专院校当年收费标准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在严格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和文件精神基础上,建立“奖、贷、助、勤、补、免”六位一体的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联动助学体系。

 

第二十五条 学校有关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结果等均可在学校官网或官微查询,学校不会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35-2618335、26118332

 

传真电话:0935-2611138

 

本科生招生网:http://www.wwswxx.cn

 

电子邮箱:516366626@qq.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武威医专(wwswxx)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935-2611138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武威生物医药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